来源:家长学院 作者:佚名
广州:2种情形可不戴口罩
3月22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通告》中明确,2种情形可不佩戴口罩:
1.普通公众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场所,可不佩戴口罩。
2.写字楼、餐饮单位等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单位均要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及卫生间保洁管理,进入人员需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普通公众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场所,可不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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